12月31日,郯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昌栋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凤梅、马学准、杨从军、王柏亮、许继民参加会议,副县长张金锦、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冠龙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彬列席会议。
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5个专项工作报告和3个部门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,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,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实施办法, 2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。
刘昌栋要求,各位委员、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要利用会前时间充分调研,为人代会上审议“十四五”规划、各项报告以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;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,认真办理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;县政府要坚持高起点、利长远,编制出符合郯城发展实际、顺应郯城人期待的总体规划,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